关于建立中心存量资产调剂库的通知
发布者:张建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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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资产管理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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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.06.11 11:27
| 阅读次数: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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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根据中心《固定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盘活专项工作小组在各部门全面自查基础上,梳理出医疗、后勤、信息三类可供全中心调剂使用资产,现予以公示,请各部门自行查看(详见附件123)。
有固定资产需求缺口的部门,须首先在可调剂库中匹配解决,并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拨申请;调剂库中已有的设备,各部门不得重复购置;为实现“盘活存量,控制增量”的目标,在年终对资产盘活工作总结后,将给予资产盘活积极的部门(科室)通报表扬。
联系电话:
财务部:83745069,83745060
医工部:83745267
物资房产科:67605611
信息中心:83347702
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小组
2025-06-11
根据中心《固定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盘活专项工作小组在各部门全面自查基础上,梳理出医疗、后勤、信息三类可供全中心调剂使用资产,现予以公示,请各部门自行查看(详见附件123)。
有固定资产需求缺口的部门,须首先在可调剂库中匹配解决,并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拨申请;调剂库中已有的设备,各部门不得重复购置;为实现“盘活存量,控制增量”的目标,在年终对资产盘活工作总结后,将给予资产盘活积极的部门(科室)通报表扬。
联系电话:
财务部:83745069,83745060
医工部:83745267
物资房产科:67605611
信息中心:83347702
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小组
2025-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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