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按照省医保局《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六批)的通知》(鲁医保发【2025】27号)文件规定,现对第六批治理项目进行价格调整,调整内容见附件2,
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执行。
附件:1.省医保局《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六批)的通知》(鲁医保发【2025】27号)文件
2.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价格表
财务部物价管理科
2025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