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临床科室:
DRG付费模式下,对超支病例申报特例单议是为了鼓励临床收治疑难重症,支持新药新技术推广,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要举措。2025年上半年,我中心按照省、市DRG付费特例单议工作的要求,申报了263例,审核通过了145例,挽回医保基金341.64万。未评审通过的病例均为不符合特例单议申报条件,如不合理用药、耗材费用高等情况。为了持续做好特例单议上报工作,确保费用异常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按项目付费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遴选病例
(一)不按照科室病例占比分配可申请病例数量,统筹中心分配可申请病例数量。
(二)根据DRG付费超支情况,从高到低排序初选。
(三)选择符合省市政策条件范围内的病例。
(四)中心内部自查,查看病例是否存在分解收费、串换项目、不合理用药、过度诊疗等违规违法行为,再次确认病例诊疗过程是否规范、编码是否正确、医保结算清单填写是否准确。
二、选择合适的特例单议申请条件
(一)住院时间长(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报)
1.单次住院时间超过60天。
2.单次住院时间超过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(种)平均住院天数5倍(含)。
3.监护病房床位使用天数超过该病例住院床位使用总天数60%(含)。
(二)医疗费用高(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报)
1.急危重症抢救等导致单次住院费用超过该病组(种)支付标准3倍及以上的。
2.单次住院费用过该病组(种)支付标准3倍及以上的。
(三)新技术或新药耗:因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导致超支不低于20%的病例;
(四)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诊疗(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即可申报)
1.多学科联合诊疗的转科病例。
2.以复杂手术操作为主要治疗手段的转科病例。
(五)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。除了以上条件外,其他费用异常病例归入其他情形。
三、准备好佐证材料
(一)医保办按照相关政策整理患者特例单议申报明细,由患者出院科室负责填写申诉理由等,申诉理由不超过200字,理由要充分、准确。
(二)医保办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关于病例、费用明细、统筹结算单等佐证材料,汇总整理后上报。
特例单议为中心救治疑难重症患者提供政策保障,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政策的支持,积极参与上报工作,赋能中心高质量发展。下一步,为了促进医保基金精准合理使用,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规范诊疗、合理使用药物和耗材,避免不合理的医保超支。
附件:1.2025年上半年特例单议评审通过表
2.2025年上半年特例单议评审不通过表
医疗保险办公室
2025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