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(部门):
根据省医保局发布的鲁医保发【2025】39号文件要求,自4月1日起执行《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1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,请各相关科室及时下载文件,并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,确保新政策实施后,严格遵循新政策进行合理合规收费。
附件:
1.鲁医保发【2025】39号文件
2.耳鼻喉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3.放射治疗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4.妇科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5.呼吸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6.精神治疗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7.康复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8.口腔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9.麻醉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0.美容整形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1.泌尿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2.神经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3.体被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4.心血管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5.血液系统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16.眼科类立项指南、废止和映射关系表
财务部物价管理科
2026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