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-2月跨省、省内异地不合理费用、2026年3月济南市医保门诊不合理费用初审反馈的通知
发布者:邢丽群
|
来源:医疗保险办公室
|
发布日期:2026.04.09 19:14
| 阅读次数:400
字号:T|T
各科主任、护士长、医保联络员:
现将2026年1-2月跨省、省内异地医保不合理费用、2026年3月济南市医保门诊不合理费用初审反馈表发给大家,请筛选自己所在的科室,在“反馈申诉”栏书写依据,不要打乱序号;以序号+患者姓名命名,然后形成压缩包,于2026年4月13日(周一)16:00点前将申诉内容发送到医保办-GH16-董珊珊-OA邮箱,逾期不交视为默认违规。请各科室医保联络员务必通知到责任人本人。
特别提醒:本次涉及肝病抗病毒药品和抗肿瘤类药品是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,违规金额较大,申诉难度大。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,在提供反馈材料时注意以下几点:
1、抗肿瘤药品需要提供的材料:出院诊断、医嘱、病程记录、化验、病理报告、基因检测报告等。
2、乙肝肝病抗病毒药品需要提供的材料:包括但不限于病历、肝功、病毒定量、B超等,由于干扰素只报销12个月,还要提供首次使用干扰素时间。以上材料提供的不全将视为无资材料,默认违规。
此文件已同步发送到内网-医保管理-表格下载。涉及科室如下:

文章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