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施《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版)》补充通知
发布者:医务部、药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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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医务部、药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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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.04.25 1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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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临床科室、各位医师:
根据中心工作实际,现对中心实施《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版)》规定进行补充通知,要求如下:
一、可开具长期处方的患者类别范围:省直医保、济南市及异地门诊慢特病患者(已经获得门诊慢特病审核通过)。
二、关于《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版)》中明确的13种适用长期处方病种的用药目录,以药学中心发布为准。
三、其他特殊情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动态完善。
医务部、药学中心
2026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