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用胶首次集中带量报量通知
发布者:李宝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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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医学工程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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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.05.15 0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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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临床科室:
为规范耗材使用科室、主管部门需求量填报、采购执行等行为,引导并督促合理使用、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, 按照山东省医保局发布《关于开展京津冀“3+N”联盟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推动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中心顺利落地实施,现就执行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临床科室应本着“编必采,采必足”的原则,结合本科室上年度使用量,前瞻分析本年度科室发展趋势,客观填报使用量;
2.每科室同品种医用耗材不得多于两个品牌,超额报量不再接收;
3.填报带量产品采购数量,应按照国家或省集中带量采购填报要求,确保所报数量在一个带量周期内能够如期完成,原则上不低于上周期使用量的80%;
4.如在一个完整周期内出现“报而不用”、“报多用少”甚至“报A用B”现象或其他违反带量产品相关制度的情况,将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和负面清单;
5.如所填报带量产品须与设备匹配使用,请首先确认中心是否有此设备,申请表中由设备科签字确认,如无相应设备请谨慎填报,因设备匹配问题造成带量产品无法使用的,将纳入绩效和负面清单;
6.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其它政策从其规定;
7.如需要协助,请联系医学工程部耗材管理科,我们竭诚为你们服务。
联系人: 李宝超 17862993306,彭付彪 13688610371
请相关科室于2026年5月15日17:00前,将签字后的填报需求表、集采耗材临床使用及报量工作承诺书纸质版由我院科室人员(院外人员不接收)报送至医学工程部耗材管理科(科研楼101室),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内网邮箱(A2023180)并抄送(A200901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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